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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首例数据库侵权案开庭

2000-03-1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汲传排

3月9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数据库版权侵权案。原告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公司诉称,1998年,他们推出“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”,全面介绍国内各地区、各行业大中型拟建和部分在建项目,项目库每月更新一次,用户可通过两种方式获取。被告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购买了该项目库后,从1999年6月起,将项目库资料进行改编使用,并以“中国项目专刊”形式发布,且以每年1500元的价格销售。原告认为,自己数据库的版权受到侵犯,为此要求被告停止侵权,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被告则认为,原告的数据库不具有任何著作权意义上的独创性,因此不享有著作权。因此,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。据悉,这起数据库版权侵权案件在我国尚属首例。由于目前我国尚无这方面的专门法律,因此,此案引发了新问题:数据库是否享有著作权,是否受法律保护?

(《北京日报》3.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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